尊敬的利客來购物中心领导:
我于2005年8月8日下午5时到贵商场购买T恤衫,在与狼共舞专柜(三楼)购买,在更衣室试衣时因接到同事电话,(手机)然后放在台子上忘记拿,当我交完款回到单位,一摸手机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,才想起忘记拿了。我迅速赶到时,两名营业员(经落实是王燕和杨娜)微笑着跟我说,我们正想到播音室给您广播一下,同时又将手机交到我的手中,这价值三千元的手机失而复得,我感到极了,感激之情无法言表,我问她们姓名,她们婉言拒绝,感谢利客來、感谢利客來的员工,在此祝贺利客來财源广进,祝愿两名员工好人一生平安!再次郑重地说一声:谢谢!
客户 郝波